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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考成绩昨日放榜考生可到学校领取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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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明市中考招生办获悉,昆明市中考考生今日可查询自己的中考分数,如果考生本人认为通知的考试成绩与自估的成绩出入较大,考生可在考试成绩通知后3日内向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唯学网小编需要提醒中考考生的是,2013年,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5批录取,每一批次按中考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按志愿投档录取的中考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昆明中考成绩即将揭晓,全市中考考生可于明天返回所在初中学校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

按照昆明市教育局规定,中考成绩只通知中考考生本人,不公布。如果中考考生本人认为通知的考试成绩与自估的成绩出入较大,考生可在考试成绩通知后3日内向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昆明市招考院或县(市)区招办查询,并办理有关查询手续。

2013年,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5批录取,每一批次按中考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按志愿投档录取的中考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第一批录取报考外语类学校、主城区面向郊县(市)区招生学校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报考省一级高(完)中(含同批录取的普通中学)的中考考生,录取时按照“统招择优生志愿”—“定向择优生志愿”的顺序投档,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择优生志愿”的录取分数线。

第三批录取报考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的考生。

第四批录取报考二级完中(含普高特色班)、民办普高的中考考生。

第五批录取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市属技工学校的中考考生。按志愿录取而不服从分配的考生,不得重新录取。

昆明市教育局规定,在中考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严格实行“三限制”(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和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昆明市教育局将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昆明市教育局纪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63102385。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设在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电话号码:65311309、65311779。

编需要提醒中考考生的是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后紧接着就是高中录取的时间,中考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各个高中的招生动态和招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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